政協第十屆江山市委員會關于陳建宏等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
(2019年1月31日政協第十屆江山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)
政協第十屆江山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決定:
陳建宏同志任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,免去其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職務;
黃羿友同志任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,免去其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胡漢民同志任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,免去其市政協學習文史委員會主任職務;
周曉赟同志任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;
李佩軍同志任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,免去其市政協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職務;
蔣曉敏同志任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,免去其市政協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免去毛一軍同志的市政協學習文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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